教务发[2023]101号
各学院(实验中心)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教学保障工作,根据学校工作整体部署,结合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校实验室。
二、检查内容
参照《西安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 (附件1)要求,对实验室安全制度是否落实、仪器设备是否完好、水电通风是否正常及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,开展全面检查。
三、检查时间
(一)各学院(中心)自查自纠阶段(2023年8月25日-26日);
(二)教务处检查阶段(2023年8月27日);
(三)落实整改阶段(2023年8月28-9月30日)。
四 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(中心)应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,不留死角、不存盲区。
2.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,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,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。
3.各学院(中心)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,并于2023年8月26日17:00前将自查报告提交到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。
附件2 西安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3年)
教务处
2023年8月25日